【电缆网讯】临近年末爆雷事件浮现,国企也未能幸免。近日,昊华能源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在2015年2月,公司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中,关于京东方能源拥有巴彦淖井田9.6亿吨配置资源量存在错误,实际应为4.5亿吨。此事曝光后,上交所火速问询,要求昊华能源于2020年1月3日前,就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前次交易定价及本次评估存在差异、公司重大会计差错以及中介机构勤勉尽职等诸多问题作出答复。
那么,这起乌龙事件到底是谁的“锅”呢?值得注意的是,在昊华能源自曝之前,京东方a在12月27日发布公告,表示拟将所持的淏盛能源100%股权以不低于7.76亿元挂牌转让。而淏盛能源所持5.1亿吨煤炭资源,恰恰也属于巴彦淖井田。
事情需要追溯到八年前,在2011年8月,京东方a联合昊华能源,与鄂尔多斯市政府以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签署了一份《投资框架协议》。该协议约定,鄂尔多斯政府在鄂尔多斯矿区范围内为京东方a配置位于呼吉尔特矿区巴彦淖井田的总量不低于10亿吨的煤炭资源。为此,京东方a在同年9月设立了淏盛能源与京东方能源两家专项能源子公司,作为煤炭探矿权的具体获配单位,并分别划了5.6亿吨、4.5亿吨煤炭资源给予两家能源子公司。
然而由于京东方a业绩表现并不佳,从2008年到2011年几乎处于连年亏损中,因此在2011年10月决定将京东方能源股权出让。根据股权出让公告,公司以4.5亿吨煤炭资源评估价值44亿元为基础,京东方能源60%的股权作价27亿元,出让给了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作价9亿元,出让给昊华能源。也就是说,早在2011年收购京东方能源之际,昊华能源已经清楚京东方能源配置的煤炭资源为4.5亿吨。殊不知到了2015年,这一数据就剧增了5.1亿吨,若不是前有京东方a的一纸公告书,昊华能源这个“雷”或许还会继续掩埋。
造成上市公司虚增14亿元利润,究竟是谁之过?对此,昊华能源表示,鉴于问题的严重性,公司将成立专门调查组,对错误原因进行彻查,并根据最终调查结果,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目前,京东方能源的股东中,昊华能源是大股东持股50%,京东方集团仍持有20%,北京京城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京城国际”)持有30%。值得注意的是,京城国际持有的30%股权,实质是为昊华能源原控股股东京煤集团所代持。
编辑:戴丽来源:电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