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好个税明白账。
直接关系13亿中国人切身利益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大修”,终于揭开神秘面纱。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19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倘获通过,月收入不足5000元、孩子上学、家中有病人的以及向银行缴纳房贷的“房奴”、向房东缴纳租金的房客们都将受益。
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草案一经公布,立即获得受访财税专家的一致好评:草案含金量极高,跟现行税法相比有明显进步。称之具有里程碑意义,亦不为过。不少人当天就表示,要加餐庆祝,多买几跟鸡腿。
草案获得通过尤其是实施细则公布后,相信将有大批财税专家、网络大v、公知、中介公司会献出巨大热情,投身这场近乎全民的减税讨论之中。
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受益明显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201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1966亿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约8.3%。根据现行税法,月收入高于3500元者,都是个税纳税人。
个税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年6万元(月均5000元)。草案通过后,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今后可以不用交个税了。
其实,受益者的范围要大得多。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实行3%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改革后,仍是7级税率,但部分税率的级距得以优化调整。
草案拟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
个税改革后,因为低挡税率级距扩大,适用低档税率的纳税人会增多。今后,他们可以少交税甚至不用交税了。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张斌分析,这将带来实实在在的减税。无论提高扣除标准、增加专项扣除,还是扩大适用低税率的阶层,都能带来减税效果。实施综合税制后,收入较高、收入多元化者需要缴纳更多个税,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更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这将有利于减轻个人负担,增加居民收入及其消费能力,对扩大内需甚至稳定经济增长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征收期限由月改为年
根据草案,个税拟由以前的按月征收改为按年征收。对拥有固定工作的工薪阶层来说,这一变化影响不大,但对那些收入不稳定、没有固定工作的人来说,却影响很大,比如自由职业者。
参照现行个税征收标准,如果按年征收,年收入4.2万(月均3500元)就可以免交个税。但如果按月征收,一旦某个月份的收入高于3500元,即便年收入仍为4.2万,也要在收入超过3500元的月份交税。
跟以往相比,个税征收期限由月改为年。张斌认为,这发生了根本的制度性变化,能够使税负的分配更加公平。
综合制税改迈出关键一部
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综合与分类,这一晦涩的专业说法直接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分析,实施分类所得税,根据收入类型不同进行扣除。有的人收入比较单一,要么是工薪所得,要么是劳务所得;有的人既有工薪所得,也有劳务、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于收入多方面的人来说,因为每个都有扣除,显然多项收入的人比单项收入的人在税方面优惠多一些,就可能出现收入多的人少交税,收入少的多交税的情况。综合税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根据草案,今后计算个税,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国外,很多国家都采取类似做法。这样带来的好处就是,家庭负担会减轻。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张斌说,有孩子(需要抚养)的和没孩子的,有人生病的和没人生病,相同的收入但家庭负担肯定不同。增加专项扣除,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负担差异,不再一刀切,有针对性降低个人家庭税负,税负将更为均衡、合理、公平,更能照顾生活压力较大的特定群体。
草案考虑了收入多样化的实际情况,更加接近、符合社会的预期。实行综合征收,能够更好堵住高收入者避税的漏洞。降低中低收入者负担的同时,刘尚希认为,有利于培育中等收入群体。
个税申报将变得复杂
个税改革,减税肯定是好事。但参照美国、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每年申报个税尤其是减税事宜都是一件痛苦的事。不少有钱人需要交给专门的中介去处理。在个税税制比较完善的美国,根据美国国税局(irs)的统计,2016年美国人报税填表平均花费13个小时及210美元。
个税改革后,至少在初期,税务机关面临的征管工作将变得异常繁杂。仅仅专项扣除带来的信息量,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全国人口接近14亿,几乎每个人都涉及社保;家家都有子女上学,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再加上,房贷、房租,原先跟税务局无关的这些信息都要汇总到一起识别真伪。
数以亿计的个人以及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信息,需要认真核实。这不比公安机关管理户籍容易,想想都头大。幸好,现在有了“大数据”“云服务”等技术手段。税务局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打击逃税、漏税,确保社会公平。
为了堵塞税收漏洞,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还首次增加了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改革后,将有更多自然人要向税务机关缴税,这有利于社会公平。
个税小知识:
1980年以后,为适应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我国相继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法、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1993年10月,在对原三部个人所得课税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合并基础上,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相继于1999年8月、2005年10月、2007年6月和12月以及2011年6月对个税法进行了五次修正,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月逐步提高到3500元/月。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草案获得通过后,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提高到每年6万元(月均5000元)。
延伸阅读:起征点拟上调至每年6万元 个税法第七次修正,百姓获益几何?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韩洁、陈菲、郁琼源、申铖)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迎来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正。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此次距离上次修法已有7年,从草案披露内容看,新一轮个税改革涉及范围广、亮点多,堪称1994年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将是百姓获益最大的一次改革,被业内视为对现有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此次修法有何看点?对百姓收入影响几何?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采访权威人士深入解读。
起征点拟每年6万元,个税其实不是那么简单
此次个税法修改,拟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纳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这传递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一个重要变化:今后缴纳个税,绝不是只盯着每年6万元起征点那么简单,还要减去“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费用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加上税率调整,一揽子政策带来的减税力度超过以往。
“综合所得,无疑是此次改革一大关键词。改革后,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将被合并计征,在此基础上扣除各种减除费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这一借鉴国际经验的做法,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向综合税制迈出重要第一步。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年6万元,即5000元/月。
财政部部长刘昆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此外,草案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这一变化也值得关注。
张斌认为,改革后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尤其是年度内收入不均的纳税人可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按全年实际收入确定税率档次并申请补退税,年终奖税负较高等问题也会随之解决,从而让税负更公平、更合理。
扩大较低税率级距,月入2万以下减税超50%
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实行3%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改革后,虽然仍是7级税率,但部分税率的级距得以优化调整,在一系列举措降低应纳税额基础上,释放出为纳税人进一步减税信号。
刘昆说,草案拟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
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与税率结构优化调整联动考虑,记者粗略测算发现不同群体税负变化不同:
月收入5000元以下(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因素)的纳税人将不需要缴纳个税,税负降幅为100%;月收入5000元至20000的纳税人,税负降幅在50%以上;月收入20000至80000元的纳税人,税负降幅在10%至50%之间;月收入80000元以上的纳税人税负降幅在10%以内。
记者分别以月入1万元、2万元和5万元者为例,在考虑“三险一金”扣除(假定“三险一金”扣除2000元)基础上大概算了笔账:
月入1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90元,降幅超过70%;
月入2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2620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1190元,降幅超过50%;
月入5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1059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8490元,降幅约20%;
如果加上下一步出台的专项附加扣除,税负还会继续下降,如月入1万元者有可能免缴或仅缴纳少量个税。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还调整了经营所得各档税率级距,其中最高档35%税率的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都将从中受益。”谈到此轮改革税率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认为,中等以下收入人群成为此次个税改革重点减税群体,总的来说,收入越低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大,收入越高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小。
新增五项专项附加扣除,解百姓后顾之忧
今后计算个税,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后草案的这一规定,让很多人想想都感到兴奋,要知道国外很多国家都是采取类似做法,此次改革我国也加快了与国际接轨。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我国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初期,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上述五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
这是我国首次在个税制度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刘昆说。
张斌说,国外很多国家在征收个税时都引入专项附加扣除,让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我国初次引入的五项扣除中,百姓受益最大的无疑是扣除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等支出,税负将更为均衡、合理、公平,更能...